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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今年内,贵州省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

日前,贵州省卫健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减少反复检查。

根据规划,到2021年底,8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疗社区、专科联盟将实现互认检查和检查结果; 2022年底前,各二级医疗机构将实现检查与检查结果互认。

据悉,《方案》明确互认范围:二级、三级、二级到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在城市医疗集团、县医疗社区和专家联盟内。同时,随着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测能力的提高和质量控制工作的完善,互认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和扩大。

《方案》提出,互认项目主要选择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验项目。医学检验项目包括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检验项目、临床微生物检验项目、ISO认可实验室等。批准的项目可以是相互认可的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包括普通X线检查、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部分超声检查项目、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血压等。

同时,随着医疗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改进将继续调整和扩大互认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要求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验报告。疾病的周期性变化。具有相应图像数据的应相互认可,不得重复检查。

诊治医生判断他们不是符合互认条件 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说明患者的检查、检查项目,需要重新检查检查的项目需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实施成员。

在患者提供质检合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体检结果的前提下,如果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不认可,且重复检查人为原因造成的,相关医院及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提供的检验检测结果存在技术质量问题的,由医院和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测费用,并纳入相应质量控制机构的评估。

《方案》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加快医院一体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数据的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可靠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的检查报告。

贵阳晚报+/ZAKER贵阳

曾浩阳,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张梅

编辑段军/编辑李峰/发行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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