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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中卫生检验的质量控制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人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1]。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食源性疾病成了一个日趋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2],并且食源性疾病是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之一[3]。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是指出现2例及以上具有共同暴露和症状相似的食源性疾病病例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事件,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和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突发性,要求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决定了检验结果必须及时和准确。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准确度、人员检验技术的水准、对现场流行病学及加工场所食品卫生学调查人员的水平、可疑样品的采集范围与方法、可疑样品的保存与运输、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方法的确定、整个实验过程等方面的质量控制都直接影响着卫生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实施卫生检验质量控制对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1 现场流行病调查及食品卫生学调查的质量控制

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后,由流行病学及卫生检验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到达诊治现场,通过查阅患者的病例记录和临床检验报告,访谈接诊医生,了解患者主要临床特征、潜伏期,诊治情况,核实患者发病情况;根据暴发事件情况开展病例访谈,重点选择首例、末例等特殊病例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一起就餐食物和人数、出现相同临床症状人数、就餐时间、发病时间、发病和就诊情况以及发病前48小时的饮食史等。卫生检验人员要全程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要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密切配合,相互沟通,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要求做好质量控制,共同分析可能引起事件的因素,同时根据患者症状、发病特点、潜伏期等确定样本采样范围。

由食品卫生学及卫生检验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在发现可疑食品线索后尽快到达食品制作、销售或就餐现场,针对可疑食品污染来源、途径及其影响因素开展卫生学调查,以验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调查方法包括访谈可疑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加工制作人员、厨师等,询问以上相关人员的近期健康状况及食物制作过程,查阅相关记录,进行现场勘察、对可疑致病因子类别进行重点调查等。卫生检验人员要全程参与现场食品卫生学调查,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要求全程做好质量控制,确定可疑样本采集的方式和数量。

2 样本采集的质量控制

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的可疑致病因子和现场食品卫生学调查确定的可疑食品、可疑加工场所环境等线索,采集可疑食品的加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加工场所环境样品。对怀疑存在微生物性污染的,患者食用的剩余物、呕吐物样品必采,加工单位的留样必采,患者未用抗生素前、厨师、食品加工及直接接触人员的肛拭标本必采;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还应采集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等样品,胃内容物是确定中毒的最好标本,证据直接且毒物浓度高,易检出。样本采集应遵循及时性、针对性、适量性和不污染的原则,采集的样本应该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要根据实验要求注意采集可疑样品的范围和数量,填写可疑样品采样单,完整填写采集样品的名称、来源、时间和采样地点,规范编号,同时要求被采样单位陪同人员在采样单上签字,确保样品的真实性。

3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质量控制

在可疑样品的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启动全程质量控制,依据所采集的可疑样品的性质和拟检验项目的要求,分类储存,规范运输,属于剧毒化学品或有毒菌株等,应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4 检验项目及选择检测方法质量控制

调查组在对调查资料认真研判的基础上,确定可疑致病因子和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应依照相关检验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开始检验前可采用快速检验方法定性筛选致病因子;对致病因子的检验必须优先选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5],在没有国家标准方法时,可参考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及国际通用检验方法。检出结果后,要与参与现场调查的流行病学医师、食品卫生学医师进行会商,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共同进行综合判定。

5 实验过程质量控制

实验过程是卫生检验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环节,是实施质量控制的重点所在。控制实验室的温度、湿度在其允许范围之内;对实验室进行杀菌处理,确保不会对样品、实验器材、试剂等产生污染;在做好对实验室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及通风情况等实验室环境质量控制的同时[6],要做好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所有采购的标准物质要有相应的证书,明确的浓度,要保证在有效期内;为保证实验样品处理的质量控制,所有的样品须严格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处理,整个处理过程要规范、准确,避免其他因素影响样品的质量;理化检验还需要进行空白试验、平行实验来对样品检验实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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